为了营造更好的购物环境,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体验,淘宝平台针对新鲜水果、海鲜、水产品类目拟新增“足斤足两”服务,符合条件的卖家和商品可申请展示“足斤足两”服务标识,并对消费者履行该服务。
此次规则新增于2023年8月11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3年8月18日正式生效。
本次淘宝规则全文如下: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服务定义】
足斤足两服务,是指买家在淘宝网购买带有“足斤足两”服务标识的生鲜类商品后,卖家承诺买家在签收后24小时内商品出现明显的缺重问题且通过“大小/尺寸/重量与商品描述不符”指定原因发起维权申请的,则应在12小时内有效响应买家发起的维权申请,且若买家提供有效凭证的,为其提供退款处理的服务。
第二条 【适用范围】
2.1 适用范围:适用于加入“足斤足两”服务的淘宝网卖家。
2.2“足斤足两”服务适用类目:
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 新鲜水果
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 海鲜/水产品/制品下的海鲜、水产品
第三条 【商品缺重及退款标准】
第二章 卖家要求
第四条【准入及退出】
卖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选择指定开放类目下的商品加入“足斤足两”服务。若退出服务的,则卖家在服务存续期间产生的订单仍须履行相应服务承诺。
第五条【服务要求】
加入“足斤足两”服务的淘宝网卖家,须履行以下服务承诺:
5.1响应时效 :买家在服务有效期内以“大小/尺寸/重量与商品描述不符”的原因发起服务申请,卖家需在12小时内响应。不响应服务申请的,默认达成服务申请,按服务申请中的约定直接退款给买家。
5.2 卖家应当履行“足斤足两”服务但未履行的,每个子订单卖家须向买家赔付实际成交金额30%(最低5元,最高200元)的现金。若买家滥用本规范发起服务申请的,淘宝网不支持赔付。
5.3卖家完成赔付后,该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服务的行为,不再属于《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中一般违规行为之违背承诺的投诉受理范围。
第六条 【卖家加入退出路径】
卖家符合准入要求后,可通过以下路径申请加入淘宝足斤足两服务并选择合适的商品加入:
“卖家千牛中心” →“交易”→“更多”→“加入服务”→“足斤足两”。
第三章 买家保障
第七条 【买家须知】
7.1卖家履行“足斤足两”服务的条件如下
7.1.1买家购买的商品带有“足斤足两”服务标识;
7.1.2商品存在本规则所述缺重情形的,且买家在指定时间内以指定原因发起维权,并提供有效凭证的,有效凭证包括但不仅限于:
①图片凭证:如收到大闸蟹商品的去绳称重照片;
②所有凭证需未经涂改、未有增删、未经任何编辑等痕迹,否则视为无效凭证。
如买卖双方就商品是否足斤足两无法达成一致的,淘宝有权根据交易当前凭证内容,要求买家/卖家进行补充举证。
7.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未履行服务,卖家不承担因此而导致的服务未履行责任。“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以及其他影响服务履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全国性或区域性空中或地面交通系统管制或中断(如天气原因等)、或通讯系统干扰或故障、或政府行为、邮政主管部门政策变化、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大雾、大雨等其他类似事件。
7.3买家蓄意利用此服务牟利的,一经发现,淘宝平台有权取消享受此服务的资格,同时影响其账户的信誉评级。
7.4淘宝平台大促或特殊节假日期间的卖家响应时效可能适时延长,延长时间与此期间的主交易流程保持一致。
第八条 买家退款/维权路径
8.1申请路径
路径一:“我的淘宝”-“我的订单”-点开对应订单-“查看服务”-点击“足斤足两”-发起退款-上传凭证,发起退款。
路径二:“我的淘宝”-“我的订单”-点开对应订单- “退款/退货”或“申请售后”-选择退款原因(上述指定原因),上传凭证,发起退款。
8.2若卖家拒绝履行“足斤足两”服务的,买家可在发起的维权申请中点击“申请淘宝客服介入”进行投诉,若淘宝判定卖家未履行或超时未履行服务情形属实,将执行赔付给到买家。
第九条 其他说明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淘宝规则》和《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生效时间
本规则于2023年8月11日公示,于2023年8月18日首次生效。
以上就是淘宝网“足斤足两”服务规范的全部内容,商家要了解以上淘宝规则,避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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