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天猫将对《天猫通讯市场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则进行变更。
此次规则变更于2021年6月23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6月30日正式生效。
具体规则变更如下:
1、《天猫通讯市场管理规范》中第三章经营管理新增第九条。
第九条 “移动电话卡”商品仅限在“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一级类目)”下的“新入网手机号套餐”、“4G无线上网资费卡”、“3G无线上网资费卡”(二级类目)下发布。经营“移动电话卡”商品的商家须根据经营实际情况,在“店铺首页”显著位置展示相应电信企业为其配发的统一标识(包括品牌名称、企业/店铺名称、授权编码及防伪二维码等)。
2、《天猫通讯市场违规处理方式一览表》中的市场管理情形中新增如下内容:
3、《天猫话费通讯行业发布规范》删除:2.1.3产品detail页面描述规范:2)商品描述须包含自助查询话费、流量充值到账状态的方式、商品特殊限制条件等中的如下内容:
其中“新入网手机号套餐”、“4G无线上网资费卡”、“3G无线上网资费卡”三个二级类目商品还须按以下要求展示相关信息:
(1)“商品详细”模块:展示号卡套餐资费介绍和电信企业为其配发的统一标识。
套餐资费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常规套餐说明、活动套餐介绍、套餐生效时间、套餐注意事项以及详解等。
统一标识必须包含4方面信息:品牌名称、企业/店铺名称、授权编码及防伪二维码(供用户查询对应店铺授权信息等)。以“中国联通”配发的统一标识举例:图片示意。
以上就是《天猫通讯市场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则变更的情况,商家要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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