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特价版之前推出的
坏果包赔服务针对水果生鲜等类目。现在淘特新增“坏了包赔”服务,目前仅提供给3C数码配件类目商家自主选择。如果3C数码配件类目商家想要开通“坏了包赔”服务的,需要先来了解下开通及退出要求,以及赔付说明。
一、服务内容
1.坏了包赔服务指商家承诺,消费者在淘特购买带有“坏了包赔”服务标识的商品后,若收到的商品发生质量问题,且消费者在系统内记录的签收时间起48小时(含)内通过“质量问题”、“做工问题”原因发起仅退款申请的,商家应在申请发起后的24小时内有效响应消费者发起的退款申请(商家与消费者就处理方案达成一致协议则视为有效响应),且若消费者提供有效凭证的,商家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根据实际情况为消费者提供退款处理的服务。
2.坏了包赔服务的履行条件包括(须全部满足):
(1) 订单商品带有“坏了包赔”服务标识;
(2) 消费者收到的商品有使用故障/做工问题;
(3) 消费者在签收后48小时内发起仅退款申请;
(4) 消费者“质量问题”、“做工问题”原因发起仅退款申请;
(5) 消费者提供未经涂改、未有增删、无任何编辑痕迹的有效凭证,凭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不要求同时具备)图片凭证、快递凭证、质量检测凭证。
二、服务的加入与退出
1.3C数码配件类目商家发布商品时选择“坏了包赔”服务选项,或者在店铺页面、商品页面等处实际使用“坏了包赔”服务标识的,即承诺就带有“坏了包赔”服务标识的商品根据本服务条款的规定向消费者提供本服务。
2.商家在本服务开通后的24小时内不得关闭服务;服务开通满24小时后,商家可根据自身情况对单个商品停用本服务,商家关闭本服务的,相应服务标识将不再展示,但服务关闭前已付款且满足本服务履行条件的订单,可继续享受本服务但应继续就服务停用前消费者已下单的订单提供本服务。
三、消费者保障(含不履约赔付)
1.若商家未根据本服务条款的规定履行坏了包赔服务的,淘特有权支持并执行消费者的退款申请(相应金额从商家店铺保证金及/或货款余额中扣除,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障规则》进行违约赔付(每个子订单赔付支付金额的一半,最低5元,最高30元)。
2.3C数码配件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做工问题”的,经判定买家举证有效,不影响整体使用的仅外观有问题,按照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三十进行部分退款;功能有问题,但仍可以正常使用的,按照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进行部分退款。
3.如淘特认定商家违背或未按时履行本服务条款规定的坏了包赔服务承诺的,不履约情形严重的淘特有权依据《淘特市场管理规范》对商家采取违规处理措施。
4.如若买家存在“滥用会员权力”、非基于生活消费所需进行的购买的不予赔付。
四、 特别说明
1.淘特有权根据商家店铺保证金额度、店铺运营和服务质量、商家履约情况、商品所属行业和分类等因素,决定商家的店铺或商品是否支持选择“坏了包赔”服务选项(包括随时清退既有的适用坏了包赔服务的店铺或商品),具体以商家后台相应面显示为准。
2.本服务所涉及退款原因的具体文案可能不时进行调整,具体以申请退款页面显示为准。
3.本服务条款未涉事宜,适用平台协议及平台其他规则。
开通了坏了包赔服务的淘特商家,一定要遵守以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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