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各位京东商家已经全心全意投入到618年中大促当中了,本来神经已经绷得死死的了,京东又发布了2019年京东店铺续签考核标准,各位商家可要将这件事儿放在心上啊,否则后果自负的。那么一起来看看店铺续签考核标准都有什么内容吧!
第一章 概述
为更好地提升商家整体服务品质和经营能力,不断提高消费者购物体验,与商家一起共筑电商新生态,制定本考核标准。
第二章 考核对象
京东开放平台JD.COM所有商家。
第三章 考核期
考核项中单独注明考核周期的,按注明的考核周期执行考核。未单独注明的,按考核周期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执行。其中累计指标均指单个考核期内的累计。
第四章 考核标准
商家经营的店铺若出现以下任意一项,京东均有权根据本规则不再与该店铺进行下一年度的合同续签。
1.考核期结束时,店铺资质不符合《京东开放平台招商资质标准细则》或京东资质到期而未及时补全、更新的。
2.考核期内店铺未达到店铺对应主营二级类目的月均销售额要求的(仅开店时间大于或等于90天的店铺参与此项考核;店铺的主营二级类目取考核结束日即2018年11月30日当天的主营二级类目)。
*店铺销售额:所有交易状态为“交易成功”的订单金额总和(虚假交易订单等违规订单除外),具体以京东监控数据为准。
*电脑整机类目中店铺的经营品牌为联想、think、惠普、戴尔、华硕、华为、苹果、微软、小米、宏碁、神舟及机械师的,月均销售额要求为不低于100万,其他品牌月均销售额要求为不低于5万。
3.考核期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店铺的“京东平台风向标”指标累计三个自然月处于所在二级类目的末位3%的(仅开店时间大于或等于90天的店铺参与此项考核,指标取每个自然月最后一天的数据)。
4.考核期内店铺咚咚月度应答率累计3次低于20%的(仅开店时间大于或等于90天的店铺参与此项考核)。
5.考核期内店铺存在2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
6.考核期内店铺累计3个自然月存在工商投诉的(经核实确属商家违规的投诉)。
7.其他因违反《京东JD.COM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或平台规则需停止提供服务或终止合作的情形。
第五章 附则
1.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标准。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标准。
2.京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标准并向商家公示。
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标准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尚无规定的,京东有权酌情处理。但京东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商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4.本标准于2018年5月25日发布,于2018年6月1日起生效。
各位京东商家可要认真看清楚每一项标准,清楚它们的考核周期及相关标准,千万不要等到时间过了才后知后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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