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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本来可以使用的完善评价体系之‘寿衣门’事件

时间:2012-05-17小编:甩手掌柜人气:468
       本文的背景——其实早在淘小二腐败门时就打算写,但一直忙于发布甩手掌柜网店管理‘进销存’功能新版本,到了最近寿衣门,所有电商领域热心人又都再一次开始热议淘宝规则,于是抽空写下此文。
1. 背景及目的(简单点说)

1.1 淘宝必怙恶不悛:因为讨好买家(也就是消费者)可便于圈地,从而形成垄断,所以,淘宝必将明知邪恶而继续为之,权力失衡必将反复重演,其在因激烈暴力事件引发的轰然倒塌前的生存期必然充满邪恶;

1.2 淘宝现有的评价体系,虽然漏洞百出,但部分规则体现的基本是非观应予肯定,后文中的完善评价体系,有很大程度以此为基础。

1.3 背景事件:前不久的淘小二腐败和今日的寿衣门又一次将淘宝恶劣的评价体系推入公众视野。

1.4 本文目的
便于淘宝的已有对手——尤其C2C平台的对手(如拍拍)或其他有志建立完善体系超越淘宝平台的投资者迅速采用,并配合挖墙脚战术,迅速竞争淘宝的广大小卖家。能竞争获取淘宝的广大小卖家,应可得天下——这一点被早年的淘宝马云集团证实。

2. 完善评价体系方法

2.1 平台收取中间费
淘宝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早些年人们的愚昧,用免费打败了ebay,而明明明白的收入没有,伴随的必然是黑色收入,不但有各种服务费、还有就是竞价排名、展现位设租、自动推荐排序的暗箱设租(到今天都不敢公开计算方法)、以及众所周知的淘宝广泛的小二腐败等。
采用平台收取中间费的方法,等于就是一个大的淘客,后付费模式,相对来说,具有与生俱来的健康良性。但中间费用则可由卖家自己设置,并且明确告知卖家,中介费比重对应的展现程度的相关性,这样都是明白消费。

2.2 搜索权重公式公开或基本公开
很简单,一切完全不敢见阳光的东西,都是黑暗腐朽的。并且,搜索权重中各个因素的值,卖家自身的可在后台查到(但无法查到别人的),并可通过预设模拟,来预测调节相关因素后,搜索权重的变化,便于所有人都向着最优方向前进,整体提升销售量,平台和卖家共赢。如果完全公开不可能,至少可以半公开,将多项式各项的自变量应公开。

2.3 不分B店和C店,所有店铺一视同仁
但对于本质是B店的,相关扶持为,进入店铺或商品详情页,其店铺头像等地方,可以看到一些标志性徽章之类的,证明是国家正式的公司,理论上可出具发票,等等。其他的和个体户(也就是C店)没有这些标志。
如此,把选择权留给消费者自己(因为现在,聪明的消费者找信誉好的C店,傻一点的消费者找B店觉得有保证,其实各有道理,但选择权应该在消费者手中,而不应在淘宝平台手中),如此,杜绝淘宝一直以来无耻的掠夺C店小卖家流量去扶持B店,这种颇具中国特色的流氓行为(到现在天猫已成立这么久,还不敢独立运营,要仗穷苦小卖家来补贴)。由于有了第一条作为保障,所以,平台赢利在于C或B来说是没有影响的,谁赢利多或卖得多,谁就对平台贡献大,反正是按比例抽提中介费。

2.4 所有买家和卖家都实名认证
很简单,既然买卖,理当实名,卖者应受监管,买方必须有对应的收货人或负责人,否则,但缺其一、则从情理上都说不通,比如买家没实名认证,意味着你卖东西给了谁都不知道,那出了问题怎么办?而买家可以有集体账号,但必须有对应责任人,换句话说,可以因实际需求,买家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账号、一种是集体账号,但集体账号要有责任人。

上面这些事评价体系的基础,下面才是正式的评价体系方法

2.5 单方面打分
现在淘宝卖家给买家的评价形同虚设,要之何用?淘宝有哪个卖家吃多了敢给买家差评?似乎没有,有的话肯定是有大问题的。买家完成一次交易,则积分增加一个,而给卖家的打分也记录在“买家给人的打分”中。

2.6 好中差评改为对应分值(但保留差评,也就是1分)
现在淘宝又是打分,又是好中差评,这就是逻辑的混乱。为甚呢?现在可以这样,打一个差评,给高分,打一个好评,给低分,这就是体现的整个系统脑子混乱。按理说,给予5分,就应该是好评——说这个东西很好,给1分就应是差评,说明这个东西很差。所以,将好中差评直接分值,而其中1分对应的是差评,必需受限,也就是说,如果给予1分,系统会提示是否确认,而同时卖家收到后,也可联系买家协商修改。

2.7差评(也就是1分)修改流程
修改流程为:卖家发起“请求修改”申诉,并线下或其他方式联系买家,私自协商,在规定期限内,买家应拒绝或允许。如给定期限内,买家未作相应选择,则买家因无作为默认让渡了权力,卖家申请成功,此次评分变为无效,但不影响交易笔数(交易笔数其实就是对应现在的淘宝积分信誉),但这一个评分没有(也就是有交易无评分的状态)。
在申请期限内,如果允许(也就是协商成功),则买家重新打分(此时只能选择打2-5分内的),凡是修改打分,应选择是否已和卖家协商过,若未经协商,则会变成“买家将修改分值,等待卖家确认状态”(卖家可继续和买家私下沟通并确认);若已经协商,则重新打分。【注,此处涉及可能因某方撒谎,人工介入步骤,后面会说】
如果拒绝,需选择“是否已和卖家交涉过”,如未经交涉,原因选择可为:“卖家完全无法联系上”,则状态会变成则会变成“等待卖家确认状态”,如卖家在规定期限内无作为,则失去修改申请的机会;而卖家收到提示后,可选择“我立即联系买家协商”,并应附上相关联系了买家的证据。
如果拒绝,需选择“是否已和卖家交涉过”,如未经交涉,原因选择为“我单方面未和卖家交涉”,则拒绝失效,并且拒绝相应日期起,修改申请期延长(即重新开始),仍处于申请修改状态,买家应在相应期限内处理,未处理则同前,等于默认让渡权力。
如果拒绝,需选择“是否已和卖家交涉过”,如经过交涉,原因为“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则人工仲裁介入。
人工仲裁标准有两条大原则,一要看证据,有证据绝胜无证据,如聊天、短信、电话录音、截图等等;二是因买家是消费者,买家虽不得在交流中明显索贿留下证据,但人工介入步骤中,卖家应主动承担各种赔偿责任,并尽可能满足买家提出的赔偿要求,而买家则应被鼓励提出解决办法,而非表现出离心力——也就是“老子就不改,就是要给差评搞死你”,如过度、过频繁表现出离心力,则更容易被判断为恶意差评师或竞争对手,因历史都记录在案,所以实名认证后过度表现出恶意差评师形象,直接影响后续维权。

2.8 动态评分店铺有红绿度、买家也有红绿度,并设置红黄绿三档
和现在动态评分对应的,在高为红、低为绿的设置下,将“与行业平均值”近似相等的设为“黄档”,其计算标准为【行业均值±标准差】或【行业均值±标准误】,或【行业均值±K*标准误】,其中 K是一个调整系数,各个行业不一样。高于【行业均值+K*标准误】为红色,低于【行业均值-K*标准误】为绿色。其他人只能看到店铺处于红、黄、绿的哪一档,不能看见其具体分值,但店主可以看见,便于统计和努力。
同时,搜索时,买家可以有一个筛选选项,也就是宝贝相符度、或者卖家服务人品或者发货速度选择“红色”的,也就是,很容易让买家选到优质商品了,而不需要过多的人工干预,像淘宝那样,把给了它钱、设置各种认证例如假一赔三(其实就是变相的圈钱,骗存款)的定义为优质商品。其实这个原理很简单,只不过邪恶者屁股决定脑袋,口袋决定决策,故而不为而已。
另一方面,买家的每一次打分,都有记录,从而形成买家的红黄绿三档,红色意味着:要么买家人很好,不苛刻,不挑剔,这是所有卖家放心和欢迎的买家;要么这个买家运气很好,ta偏偏碰上的全是优质商品;要么就是购买还不够多,选择面比较窄,只在ta中意的几家店买,不买别的,或者ta这个号是专门用来买某一些东西,这些东西都在指定的店里买。总的来说,买家的宽容度,可直接体现在买家给人打分的汇总上。那么,店铺、甚至整个平台,就可以设置一些优质活动,专门对应优质或善良的买家,这就形成一个平衡自洽的系统——你老是挑剔、甚至希望很少的钱买到很贵的货,并期待卖家还退款,那么天长日久,很多给力活动你就享受不了,那么就抑制了这种行为的进一步扩大;相反,如果很和善,总是给人以高分,那么天长日久,就有很多给力折扣可以参加,整个生态进入良性循环。如同店铺一样,买家给人的具体动态评分均分,也是只有买家自己看得到,其他人看不到的,但只能看到是红色档、黄色档,还是绿色档。

2.9 店铺评分是历史全部商品,表现为红黄绿三档,而单个商品是有具体评分的
单个商品具体评分,这是很理所应当的事,这么简单的道理,好像淘宝最近才明白,才开始这样实施。现在,貌似淘宝还是只能看到整体店铺,而天猫可以看到具体宝贝评分。其实,完善体系应该是,某件东西好,则是高分,不好则是低分,一股笼统的看整店评分,这算怎么回事?这样评分无法看,只能看评价。
而店铺,在设想的完善体系中,则只看得到红黄绿三档,使得重心在于具体的商品上,两个店铺之间的差别,就显得不重要,比如都是红的,一个比平均值高很多,一个比平均值刚好达到超过界限的标准,这两者在外人来看,只看红绿看不出区别,具体要看区别?好,您自己点击每一个商品去看去,这样的交易,往往也更精准。

2.10 店铺评分可以并只能修改一次
由于很多商品应该有对应的售后期或保修期,有些商品则具有一定的功效,需要时间来见效,这些周期都超出一般广泛认可的评价期(也就是说,卖家承诺了售后,但因为已评价了,所以到后来耍赖,那么无从制约,但买家之所以买这个东西,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你所承诺的售后),这个观点我早就说过,不知是否此观点后来因被淘宝所吸收,所以淘宝的评价体系也做出了一点点改进,即——增加了补充评价。但补充评价的监督力度不大,因为不一定被看得到,而且又不能改变评分;但事实上,经过后期的验证,你卖家食言了,理应改变评分,而且,我以前也曾说过,不能因为害怕修改造成的随意性,就一刀切禁止修改,因为人总是要犯错误的,犯了错误应该承认错误,那么体现在评分上也是,错误的评分,既是对自己不负责,也是对其他买家不负责,那么应该可以修改。
修改流程为:买家提出修改申请——一定周期内:卖家同意,则修改;卖家不同意,进入交涉期,在此交涉期内,卖家应完成相关的赔付,买家则撤诉,否则,期限到了,卖家未能成功交涉,劝说买家原谅,则买家获得修改权,且仅能修改一次。并且,在获得修改权一定天数间之内修改评分,过期则丧失修改权。如果对于买家获得修改权,卖家不服(也就是双方协商失败),可以上诉,则进入人工介入,买卖双方提供证据,由人工裁决。

2.11 差评率(也就是1分比例)可以在页首处及显示店铺属性的区域显示,并且伴随一个纠纷悬停数
差评率(也就是1分比例)可以在页首处及显示店铺属性的区域显示,这一点也就是和淘宝一样,这个不但影响店铺信誉(过高,则说明店主压根没把心思放在认真热情的经营上),而且影响店铺排名和搜索权重等。
同时,存在的纠纷数目,以及详情,都可以直接查看,也就是说,如果存在纠纷,应该全程透明化,所有人都可以来看的到双方的说辞和证据——比方说,页首的店铺方块中,信誉旁边有一个“纠纷悬停数”图标及个数,并有相应的颜色代表数目的多少,消费者鼠标移上去或点进去就可以看到目前悬而未决的纠纷数有多少,具体情况如何,经过如何,一目了然。同时,差评数量及每次差评的原因、差评的经过,也一目了然。这样体系建立以后,才能使卖家真正的不畏惧恶意差评师,只要行得正坐得直,就不过于在乎差评。

2.12 以下各指标,均不影响店铺各种排名,不得成为邪恶者(小二或差评师)设租之工具
包括:人工介入纠纷比例;退款比例;支付宝使用率等等(以下省略10-20项)
随便选几个原因概述:

人工介入纠纷比例——大家给钱给中介平台,你养人就是用来干活的,没道理说你懒了还拿钱、让你介入了就惩罚卖家,只有客观冷静公正勤劳的执法,才能对得起雇主和所拿的工资。人工介入的比例根本不取决于卖家,往往取决于买家,但却是对卖家惩罚,存在不合理性。但人工介入的比例,可记录历史,作为后续的参考,如果一个买家、或者一个卖家,老是发展到小二人工介入,那么其道德行为在仲裁时,可能会偏不利,除此以外,没有什么别的危害。另外,事情发展到人工介入,其实双方都牵扯精力很多,其相应精力对应耽误的生意,已经是一种惩罚了,不应再额外设置惩罚。

退款比例——这个是对手恶意竞争的常用工具,拍了再退,瞬间可将一个店铺打死,就这么简单,淘宝机器的漏洞大得可笑吧:)此下三滥手段一封,作恶者顿时少了不少。其实,如果双方协商,愿意退,那么应该鼓励这种行为,只要没有人工介入,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卖家出运费,而且还对社会有贡献(养活了快递),同时,双方合理协商好,是一种温和良性、具有改过属性的行为,如能发扬,不但整个平台更加良性美好,而且还可逐步减少小二人工介入比例。结果淘宝反而对此惩罚,可见其短视。
支付宝使用率就更搞笑,可间接看成马云公司明目张胆的索贿。而且,很多买家买了又后悔,关闭交易,直接影响卖家支付宝使用率,其实卖家没有丝毫过错,却受到惩罚。而且,也是一种可以复制的邪恶手段,很多人一起拍了关闭,拍了关闭,可瞬间搞死一个店铺,就这么简单,还是这句话,淘宝机器的漏洞大的可笑吧:)
其他还有许多人工设租的影响排名,如宝贝图片(通过肉眼观察觉得你图片可以加分,可以适当屏蔽)——搞笑吧;页面布置等等。
换句话说,任何过多相关设租因素,都应避免,从而削减腐败的温床,而各种权重,其计算公式,应该透明,不得暗箱,暗箱就可认为是腐败。

以上评价体系之外,如果真建立一个这样的平台,它应与淘宝、百度等邪恶平台区别开,与生俱来就有其公正、透明、不作恶、不暗箱等特点,所以,要配合以上评价体系的良好运作,在运营上,也有几条值得一提的方法。

2.12 无直通车和竞价排名等系统
凡是竞价排名,可以说,都是唯利是图的、邪恶的。趋利完全可以作成一种共赢、把事情做得更好,比如,我前文中第一条就说了,整个大平台就是一个大淘客,收取相应比例的成交后中介费,那么,一切都已转化成交为目标。已经收取淘客费了,再贪婪地收取直通车、钻石展位等竞价费用,是值得唾弃的。另外,这些也都和成交无关,只和展现或点击率相关,对成交不负责任,这种模式,势必导致二桃杀三士的斗争,而大淘客模式,促使博弈总和大于零,会促使整个平台和商家都想方设法提高转化率、展现量等等,把蛋糕尽量做大。

2.13 告别价格战,不提倡同质化竞争,尽量保护和促进异质化产品,激励独立品牌
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激励独立品牌,其中一项方案为,成立独创性的专卖店专门推广区,并对于某些只在这一平台,例如,未来这一平台网站叫做“盖淘”的话,某家店承诺只在“盖淘”上开,而不在其他平台上开店,则属于“盖淘”专属独家供应,要特别重点扶持保护。为什么呢,因为全网只有此家,别无分店,那么,有精准需求的消费者就只能将钱花在“盖淘”上,而不是淘宝或者什么其他的平台上,这等于使得某一独一无二的创新品牌的消费者,完全断绝了同质化竞争引起的流失,自然要大力保护。保护措施比如,店中有特别的“盖淘独家供应”商标、并且成立流量极高的推广入口等等。而如果某些重点扶持的店铺,一旦被发现在别家开了分店,则立即退出扶持保护区。上面说的这种独立品牌,比如某些家传的小吃、独立品牌的农家自酿酒、自酿蜜、独创工艺的手工制品等等。

2.14 同质化产品则保证价格最低
同质化产品需保证价格最低,敢于和一淘签订合作(当然,一淘既然是一个作恶的公司的产品,数据的可靠性自然不能完全相信,但也不必完全不信),使得同质化产品,即成为引流产品,不赚钱,让消费者明白超低价产品可以上这个未来的平台去购买,于是同时也视觉上就被动接受了大量独特的异质化独创品牌,逐步收藏和消费甚至分享,将这个平台打造成一个独立品牌云集的平台。另一方面,因为有强制要求,同质化产品不得设置高价,可限定为淘宝数据中偏低的百分之多少的商家的上限,并且一直宣传和贯彻这个口号,消费者知道上此处来买,同质化产品肯定不会买亏(或说,来这里,“买点便宜的、买点不一样的”)。这样也变相激发了小卖家创立独立品牌的能动性——因为独立品牌可以自己定价,没有横向可比性,成为利润的最大化来源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2.15 从站内做起、拒绝价格战
首先,遏制脑残折扣。所谓脑残折扣,就是如今淘宝搜索页面中,让买家点击折扣复选框呈现的“假折扣”,这些一般既是所谓的人气产品而非全部产品,将大部分好的产品屏蔽在外,同时,又默认的是某一部分价位的,而将低价产品屏蔽在外——这样的折扣,还巴巴的赶上去买,你说脑残不?这种忽悠消费者的方式,讨好的其实是爱占便宜的消费者,并且蹭着一次是一次,下次也没有粘性,对全站来说,都是一种浪费。并且这些消费者也很可悲,他们没有真正买到便宜的,而是买了个错觉,如果真的冷静理性的想买便宜货,直接按价格排序,并且一定要设定最低价(否则淘宝就过滤了低价产品),这样觉得是买到便宜的,可惜很多买家贪婪而目光短浅——同时,淘宝更贪婪而目光短浅,你既然每天这样忽悠消费者,培育了大量的爱占便宜的消费者,不闻“愚人者、终愚己”,到后来,自己自然也陷入到与京东等商城的价格战中,完全靠拼血量,大家共输。
并且,为坚持不打价格战原则,未来的平台中,搜索显示的都是当前价,如果按照价格排序,你进行限时打折,那么显示的是折扣价,也就会在前,如果没有打折,显示的是原价,也就是在后面,对于消费者来说,只在乎我能用多少钱买到,而没有相应的折扣促销等复选框。如果作为消费者,果真喜爱某一家的产品,完全可以关注诸如掌柜说之类的,有打折提醒功能,这样自然就可以抢到你喜爱的产品的折扣了,而对于不熟悉的产品,理性的消费者应该只关注我用多少钱买到,而非多少折,作假标得虚高后打折,可能比不打折卖的更贵,这种做法,本身就承载了作恶,在淘宝这样作恶的平台中屡见不鲜、饱受批评,一年被媒体批评不知多少次。
另外,满就送、限时打折、套餐等功能,完全免费,不像淘宝那样收昧心钱——因为这些是卖家的基本权利。从现实生活上打比方,我一个卖家自己愿意把产品打折,我就可以吆喝“打折了”,并且用折扣价卖给买家,而淘宝平台竟然剥夺了这个功能,要给钱才能做,尽管大家心知肚明,这是谋取垄断利润,但对比现实生活的逻辑也真是为天下笑。
说到这里,顺便插一句,虽然你有垄断权,别人拿你没办法,但作为一个商业平台,哪些该收钱,哪些不该,应该有个明确的概念,就是道德概念,这一点,相信现在所有平台都是模糊的:也就是说,平台有一个生存的基本收入,同时,如果我为你卖家额外地提供了拓展销售的渠道,这应该收钱,提供了跟你销售直接挂钩以外,额外的服务,也应该收钱,但从一个买家点击进入店铺起,跟销售直接相关的服务,都应属于卖家的理所应当的权利,比如,我想便宜卖,所以我就有打折的权利,我想给别人包邮,那么我就有包邮的权利,我想组合套餐便宜些,就有相关的权利,我店铺每日有多少人访问,如果在现实中,我一眼就知道,所以,就应该有相关数据的访问权利,我无权访问其他店铺的转化率、访问量、各个产品的转化率,但我理应知道自己的数据,这些权限被设限后用来卖钱,相信这种不合理的现象也是当朝才有、不会长久的。而如果按照大淘客原理,则平台会主动地激发卖家把生意越做越好,从而获取更多的中介费;而不是期待你生意更差,从而苦逼挣扎、需求迫切,创造了黄世仁夺掳喜儿的条件。

2.16 搜索权重可按账户自定义设置
如果按照我设想的这样的平台自身利益来看,搜索默认排序不需要像淘宝那样搞那么复杂,直接按照交易额排序就可——因为平台是按交易额的百分比来收中介,而同时,交易额多,说明买的人多,应该也不会很差。
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存在一个不人性的地方——羊毛出在羊身上,销售额高,往往利润高,那么有可能销售额低的,利润更低,对消费者来说更划算。
于是,每一个账户,可以自己定义一个搜索预设,即给每一个变量因素设置百分比系数,比如,甲认为跟风从众总没错,于是可以将销售件数的系数设置的高一点,同时,价格也很敏感,就将价格的系数也设置高一点,而动态评分甲认为权衡分量不重,就设置低一点,第一次设置好后,以后每次这个账户登录,搜索的默认排序,每个商品的各个因素按照所有搜索出的商品中的排序转化成百分数再乘以用户定义的系数,各因素的多项式系数之和为100%,这样就按最后得分来排序。这种方法不但合理、合乎个性,避免系统的干扰,天生具有民主自由的属性,与专制绝缘,而且更具价值的是,每个买家的性格和交易价值观,就通过其设置的多项式系数比较明确地反映出来,对于后续的精准营销,意义巨大。

2.17 在纠纷的人工介入环节,所有仲裁人员为法律相关专业或精通法制和道德的专业优秀人才
在评价体系中,有多条涉及人工介入,人工仲裁的公正透明和标准化,直接决定整个系统的运作效果,所以,所有仲裁人员应为法律相关专业,如不是法律专业,也可重用精通法制和道德、有正确是非观的专业人才。绝不像淘宝那样,胡乱雇一堆小二,而发生危机时,他们随时可能变成临时工。

2.18 买卖双方你情我愿原则
为防止竞争者或职业差评师恶意拍下,每笔交易,买家拍下后,应该有一个按钮,为店主确认交易按钮——店主也可设置为自动确认,但这样就等于自动让渡了拒卖权。自古以来,买卖从来都是双方你情我愿的,淘宝这一朵奇葩,创造性地造就了如今的“可以强拍”、“不情愿也得卖”、“明知他是恶意拍也必须发货”这些几千年难遇的规则。试问,现实中,有客人进店拿起一双鞋就走的么(因为钱在支付宝中,也没给到卖家手上)?古语说不问自取就是偷,你把钱放在淘宝也就马云的口袋里了,可对于在卖家店铺中的动作,行为还是不问自取,也就是说,还是偷啊。卖家没有拒绝权,这本身就是霸王条款。在设想未来完善的平台中,买家拍东西动作是表示要买的意愿,但必须卖家点击确认交易后,买家才能付款。卖家点击确认后,买家有权选择付款,也有权选择关闭交易——也就是后悔。这样有诸多好处,其一,对于明显的恶意购买,卖家可以拒绝(甚至可以无条件拒绝),买家气死也一点办法都没有——这自古以来就是如此,就跟你喜欢一个女孩,女孩不喜欢你,她家长也不将女儿嫁给你,你气死也没办法一样的道理,卖家这点权利都没有,就谈不上具有经营权。这一点,现在被淘宝宠坏的买家可能无法理解,但冷静理性想一想就明白,如果这一点不能保证,就和现实合理的人性相去太远。其二,可以避免大量存在的买家贸然拍下后,要卖家修改价格,结果没谈拢,关闭交易的情况(现在这种情况,淘宝是惩罚卖家的支付宝使用率,买家屁事没有)。买家和卖家如果交易价格没谈拢,交易就没成功(或夭折),谈不上“关闭”,现在是“关闭”,根本就是用词错误,好像意味着交易已经开始似的,那么买家既然拍了就等于交易开始了,淘宝自然把责任推在卖家身上。在这种优化平台上,价格没谈拢,卖家就点击拒绝交易就可以了。其三,根本上防治了恶拍——因为产品数量只有当卖家点击确认后,才会减少一件,而对于恶拍,卖家不点击确认,数量保持不变,也不会下架,所以恶意差评师一点办法都没有。其四,有些淘宝店铺明文写了不支持静默交易,需要定制化地和买家交流,但往往仍被买家直接拍下付款,并且频频登陆网页点击催促发货按钮,可是卖家却根本无法联系上买家,这种情况,在上述的优化体系中也可以避免。

2.19 可以有小号(用于不同购买目的),但信誉完全受到实名认证后的真人的牵连
简单说,你若注册两个号,实名认证都是你,你用第一个号进行勒索,被平台查证属实,则信誉就有了污点,这个号对应的人和身份证就有了污点,这个身份证对应的所有小号全部被污染,于是通过小号作恶、或者更换ID继续作恶的途径,从此被堵。

2.20 小号进行作恶,对应身份证如果开店,则店铺首页和详情页都有污点标记
简单来说,就是每个ID除了有积分等级之外,还有信誉污点,如果作恶被查证属实,这个污点在一定期限内(例如一年或两年)都被显著提示,甚至系统还可以更高级一点,凡是和污点账号进行交易,交易方——不管是卖家还是买家,都会受到系统提示警告,要慎重。而这个ID的主人身份证,如果是某一个店铺的店主,不但店铺首页上有污点提示,甚至所有宝贝详情页面也有污点提示,警告买家。而假如店主逼迫员工用小号作恶,员工被查证后,如果供出店主,并给与明确的店主教唆或逼迫的证据,则员工的污点转移到店主身份认证对应的账号和网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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