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店学院 网店资讯 网店问答 专栏 店铺装修 拼多多入驻 虾皮入驻 推广返佣
    甩手网 > 网店资讯 > 行业资讯

    北京高法:网上卖假货 平台服务商也要担责

    2016-04-14 09:32:42 人气:3269
    平台服务商在提供网络服务时,教唆或帮助网络卖家实施侵害商标权行为的,应与网络卖家承担连带责任。4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对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进行规范。
    网店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杨柏勇介绍,2015年,全市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达到13939件,同比增长24.1%,其中涉及网络的知识产权案件超1万件。随着网络新技术的不断产生,催生了诸多有异于传统领域的“新现象”,社会大众对涉及网络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了新需求。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助理潘伟表示,在涉及网络商标权的部分,审理指南提出了审理此类案件应适用利益平衡原则和合理预防原则,规定了平台服务商所实施行为是否构成直接侵权的举证责任。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打击侵权行为。
    潘伟表示,如果平台服务商故意以言语、推介技术支持、奖励积分、提供优惠服务等方式诱导、鼓励网络卖家实施侵害商标权行为的,可以认定其构成教唆网络卖家实施侵权行为。
    *本站部分文字及图片均来自于网络,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删除。联系信息:甩手网
    关注微信
    手机开店实用工具
    关于甩手软件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隐私协议     |     用户权限     |     站点地图     |     帮助中心

    甩手客户服务

    • 甩手问答
    • 在线客服:企业QQ 800055007
    • 白班咨询电话(9:00-18:00):
      0755-26470437/26470392
      晚班咨询电话(18:00-22:00):
      18926581976/18926585976
    • 客服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22:00,周末9:00--17:00
      (除法定节日以外,其他不在线时间请留言,
      我们看到后会第一时间回复您!)
    • 甩手网投诉电话:0755-26470437/26470392转621

    关注公众号

    Copyright ©2010-2020 深圳市华通易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甩手网 All Rights Reserved.[粤ICP备12028137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16号

    关闭
    在线客服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