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4-05-22|[复制链接,推荐给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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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和代购这两词从来都离不开淘宝,淘宝网上A假货横行已经是见怪不怪了,可是代购偷税又是怎么样一回事呢?
不久前,备受关注的“离职空姐代购案”尘埃落定:当事人前空姐李晓航因“代购”偷逃税款8万余元,被判走私罪获刑3年。昨日,淘宝网店女店主和3名女店员也因经营从欧洲采购的各类奢侈品牌货物,偷逃大量税款,被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坐到了深圳市中级法院刑庭的被告席上。
利用空乘代购奢侈品开网店
检方指控:2009年12月,蔡某仪在得知其表妹黄某(香港籍,另案处理)被香港某航空公司聘用为欧洲航线的空姐后,便委托黄某等人利用空乘人员之便,从欧洲采购LV、PRADA、GUCCI、BURBERRY、CHANEL等奢侈品货物回香港。蔡某仪在香港收货后,通过不申报的方式非法运输奢侈品到深圳,再通过淘宝网进行销售。
为此,蔡某仪在淘宝网注册成立了“杏仁菜菜乐购”网店,经营欧洲进口的奢侈品牌手提包、钱包、皮带、饰品等。
因网店销量剧增,蔡某仪还先后雇请了蔡伟某、白某、温某燕为网店工作,并要求三人充当水客,将各类奢侈品牌货物从香港非法携带运输进入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