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们:
3月20日以来,在淘宝征求意见的帖子里,大家的热情让我们感动。亲们的关注和意见是支持我们不断改进的最强大的动力。
通过对大家意见的整理,我们发现许多卖家与买家对交易合约化,存在很多的困扰。
会有亲问,什么是“交易合约化”?简单来说就是:
交易前,买卖双方约定好各自的责任;
交易中,对卖家权利提供更多支持;
交易后,买家能在商品品质、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保障。
比如承诺:
想买个能悬挂熨烫的电熨斗,宝贝描述里也有这方面的功能介绍,可是实物却没有。这种情况下如果买家发起退款,而卖家却拒绝退款,这种情况卖家就有可能被处罚。
比如发货:
如果卖家的宝贝是定制品,因制作工期的缘故,无法满足目前淘宝网的3天内发货规则,怎么办?
比如包邮:
卖家宝贝详情里显示的包邮,到底会不会涵盖新疆、西藏等偏远地区?
比如售后维权:
床品四件套,洗过之后才发现不是全棉,或者有莫名其妙的破损,可这时买家不但已经签收,而且还拆掉了包装又洗过一次,已然不符合目前实行的退换货条件,买家如何维权?
等等这些类似问题,都是我们所说的交易合约化。
淘宝上的商品包罗万象,目前无论卖家还是买家,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了问题。2013年,小二们希望能够集众人之力,就交易合约化问题,与大家深入讨论,让我们共同制定更多维度的良性准则。
如果买卖双方事先约定好“违约责任”,如“假一赔N”、“定制押金”等,是否能够有效预防交易中出现的问题?
比如在发货时间、包邮区域等方面,是否需要更多元化的处理方式?目前,全网卖家将于3月28日实现发货时间自定,那么包邮呢?能否考虑区域包邮,或其它更好的更好的方式来满足多元需求?
而在维权方面,其中最难的环节无疑是判定责任属于谁,能否有更公平的方式来判定责任在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