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
熬夜“秒杀”遭遇超卖
昨天,市民徐小姐向记者反映,自己熬夜于11月11日凌晨“双十一”活动开始就“秒杀”到的商品,完成付款后经过近十天的等待,换来的却是“超卖需退货”的答复。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按照天猫的规则,遇到超卖,买家只能申请原价退货,无法得到任何补偿。“这是淘宝系统出问题造成的,却要我们买家来承担时间成本,是不是太不公平了?”徐小姐质疑。
实际上,在“双十一”活动中,“秒杀”成功却遭遇超卖的买家数量并不少,包括优衣库、阿迪达斯、杰克琼斯等品牌店铺均被网友爆出有超卖情况。网名“林若可_ROCO”的网友在微博上称,自己购买的两双某品牌鞋子,拍下9天后才被告知超卖不发货。
天猫
超卖低概率无赔付
淘宝天猫客服告诉记者,“双十一”当天短时间内出现交易数量巨大,一些商铺产品确实存在超卖情况。即当商品库存接近0时,如果多个买家同时付款购买,就会出现“超卖缺货”的情况。如果商家无法及时补货,很可能无法发货。据了解,天猫方面关于超卖的相关规定称:产生超卖缺货这种情况商家无法控制,并且发生这种情况的概率极低,所以这种超卖情况不能享受缺货的赔付。“买家可以与卖家联系申请退款。”工作人员表示。但他同时告诉记者,并不是所有被商铺通知的产品均是真的超卖,买家可致电天猫客服,并提供订单号进行查询。
法律人士
买家有权相关赔偿
“这样的规定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沪上知名律师游闽健告诉记者,天猫关于超卖只能退款而无需承担缺货赔付的规定是一条不合理的无效条款。他指出,商品是否限售件数是所谓超卖情况的关键,库存件数多少并不重要,因为库存是可以补充的。如果商品并无明确标识限售件数,那么买家只要完成了付款就可以要求卖家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如无法履行的,就要按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IT法律专家庄毅雄律师也向记者表示,无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卖家还是电商平台,买家都有权要求相关赔偿。“如果确实是由于系统问题造成的,买家也可以先向卖家要求赔付,再由卖家向天猫平台交涉。”他同时指出,天猫关于超卖的规则明显偏向规则制定者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