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导购网站是基于用户的分享和传播,直接在其平台上把商品推荐给其他买家,转化成购买。目前行业门槛还很低,由此迅速涌入一大批以导购为生的网站,很多淘宝客也集聚于此。
近日,从淘宝官方获悉,卖家将不可在商品标题、详情、店铺、旺旺等中使用导购、团购、促销网站的名称、LOGO等信息,规则将于9月29日起正式生效。
淘宝规则小二透露,此举是淘宝为持续提升消费者在整个淘宝平台的购物体验,保障其购物安全。由于目前,部分第三方导购网站中存在虚假、诈骗等不实信息,对消费者来说,容易造成误导。据卖家网记者了解,目前淘宝网上店铺多达700万,而在线商品也超过8亿,在海量的商品和信息背后,买卖双方都需要途径达到快速的匹配,导购网站的存在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个问题,但是由于很多网站利益熏心或急于求成,行业无序生长,甚至对平台及买家存在威胁。小二介绍说,禁止卖家在宝贝及店铺相关位置添加第三方导购、团购、促销类网站信息是防止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将根据规定进行处理。
另外需要提醒卖家注意的是,将成交的结果指向本店铺以外的店铺或外部网站,包括以二维码、超链接等形式出现的淘宝客、外部购物平台、外部社交网站等信息,均不允许出现在商品详情、店铺信息等处。
据了解,自发布之日起,2013年9月18日~9月29日为整改期,请卖家结合宝贝体检中心提醒自我排查,并及时修改自己店铺内的商品信息。9月29日起,此项规则会正式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