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一下历史,2014年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处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陶某某在2008年创建了一家淘宝网店(C店),经过6—7年苦心经营,做到了四皇冠。之后,陶某某有了其他事业,淘宝店铺不想做了,但四皇冠的网店扔掉可惜。经人介绍把淘宝店铺转让给了刘某某。
刘某某接手该网店,经营过程中仿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商标权利人盯上了。受害方主张损害赔偿。尽管陶某某在转店过程中对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做了一定的防范意识的,并且淘宝店铺转让合同明确约定,“刘某某在受让网店后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经营,因网店经营违法产生的法律责任都有刘某某承担等等”,但是最后法院判决还是陶某某承担了所有的赔偿。
关于谁将承担这个赔偿责任,淘宝其实早已规定:
1.淘宝规则店铺不允许转让;
2.商标权利人通过淘宝能找到的侵权人是原实名认证的店主。
所以这里,小编要提醒各位准备淘宝店铺转让的卖家们,转让之后一定要将淘宝店铺的实名认证换成新的主人,否则一旦出现法律问题,最后的负责人还得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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