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淘宝客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淘宝联盟将对使用淘宝客推广软件产品进行推广的淘宝网卖家及其推广类目的准入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规则为:
1.淘宝网卖家信用等级在一心及以上或参加了消费者保障计划,并且店铺状态正常;
2.店铺非虚拟交易近半年的DSR评分三项指标均不得低于4.5(如果开店不足半年的就从开店之日起算);
3.违反《淘宝规则》关于出售假冒商品,并被累积扣分12分及以上,或者违反《淘宝规则》关于违禁信息的相关规定,并被累计扣分12分及以上,不得参加推广。
调整后的规则自2013年3月28日起生效。对于未达到以上标准但已加入淘宝客推广软件产品的淘宝网卖家,将给予一定的整改期(整改期间具体以淘宝联盟另行通知为准);如整改期间届满,还不能满足准入标准的,将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