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中国将完善促进外贸发展措施,新设12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这一消息对于中国跨境电商这匹快马而言,无疑是扬鞭再奋蹄的重大利好。
跨境电商领跑中国新兴经济
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长低迷,多边贸易体制陷入困境。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制造业成本陡增,外贸连续两年负增长。而作为新兴力量的跨境电商发展迅猛,多年来持续保持高速增长。
根据埃森哲发布的市场展望报告,从2014年至2020年,全球跨境电商B2C将保持27%年均增长。艾媒咨询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进出口跨境电商整体交易规模达6.3万亿元,而在跨境电商消费者最常购物的商家来源地中,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跨境网购市场。
事实上,跨境电商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产业转型的新业态和对外开放的新窗口,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巨大发展空间,也是未来国际贸易竞争制高点。
全国两会热议跨境电商助力外贸转型
跨境电商具有高频次、小单化、碎片化的特点,商业模式和规则标准具有市场驱动、灵活高效、快速迭代的特征。
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常委李崴专门提交提案,建议加快发展跨境电商零售,扩大出口连接全球消费者,帮助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供给侧改革,发展新型服务业,实现部分海外消费回流。
“要充分发挥我国电子商务位居全球第一梯队的引领优势,抢占东盟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的制高点。”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彭钊,建议设立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这是推动外贸增长的新引擎和外贸转型的新捷径。
全国政协委员、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夏先鹏认为,跨境电商为中国企业提供了与目的国卖家同台竞技的”舞台”,他建议鼓励“海外仓”模式创新,培养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加强地区及国家间合作,建立相应的配套体系。
跨境电商跨越式发展考验监管创新
加快发展跨境电商零售是中国面临的重大历史机遇,需要审时度势不断创新监管制度与方式。
去年4月8日以来,我国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公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在业态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新的制度障碍和实践难题。
其中,有关部门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保税模式)套用传统的“行邮物品”或“一般贸易”两分法去定义和监管,陷入了理论与实践困境。李崴在提案中建议,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确立为一种新的贸易形态,对其采用不同于“行邮物品”和“一般贸易”的第3种方式进行监管。
基于此,他认为一定要有上位法的明确授权,否则有关部门不可能去“违法”创新监管方式。李崴建议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建立“例外条款”,在综试区实施更加自由和便利的监管措施。
李崴还建议取消单次和年度交易限值,避免“既征不到税、也难有效监管”。同时,作为符合国际趋势的市场准入管理方式,他建议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从而助推这一新业态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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