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毕马威工作过13年的阿里巴巴集团合伙人、副CFO郑俊芳被马云称为“灭绝师太”。12月上旬,阿里组建负责电商平台的规则、知识产权保护、打假等事宜的平台治理部由她担纲。出任阿里集团副总裁兼全球知识产权主管的苹果前法律顾问马修·巴希尔亦向郑俊芳虚线汇报。12月28日,郑俊芳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言辞犀利,矛头直指京东。电商打假为什么这么难?请“灭绝师太”道来。
如何看待假货问题
问:作为平台首席治理官,你如何看待社会中的假货问题?
答:假货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毒瘤。但基于一个社会常识是,假货源于线下,与商业模式本身无关,在中国这是所有电商平台均需面对的问题。
阿里不会像京东那样一味回避“假货”的问题。掩耳盗铃不解决问题,更不能把消费者当作可以愚弄的对象。相反,我的团队经常会在刘强东放言“京东无假货”新闻的评论里,通过消费者的反馈去找寻制假集团的线索。在腾讯网曝光的“祥鹏恒业”通过互联网大批量售卖假奢侈品案件中,京东、聚美优品、1号店等均在列,但为什么唯独没有天猫和淘宝?我也专门调查过,这家公司在提交材料的开店环节就未能顺利通过。
所以阿里巴巴更愿意直面公众对于“假货”问题的质疑。假货难以根治的原因在于源头屡禁不绝。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只不过是假货的销售渠道而已。所以阿里巴巴尝试两手抓——一方面是“堵”,坚决打击假货,不仅网上清除,更从网络大数据去发现假货源头,并把这种能力输出给社会,推动进行线下打击源头治理;另一方面是“疏”,推动中国质造这样的原创产业。如果今天你的产品有质量但没有品牌,阿里提供足够的流量,扶持你做品牌,但决不允许你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
阿里在打假中的角色
问:既然打击手段升级,为何社会中的假货感知还会如此强烈?阿里巴巴在其中的角色如何看待?
答:众所周知,互联网本身不生产任何假货,阿里巴巴作为一个电商平台也没有任何的执法权,真正打击假货犯罪还得依靠执法机关。以2015年4月-9月为例,不含日常散碎线索,仅售假团伙线索,阿里巴巴已向执法机关推送717条,获各地执法部门立案的为330条,被破获的案件为279起。其间,阿里巴巴协助警方捣毁制假、仓储、售假窝点60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15人。
所以,对假货的处置首先需要达成社会共识,其次依靠社会共治。在淘宝网打假的强力态势之下,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假货迁移路径”,越来越多被关闭打掉的假货和窝点,在向国内其他电商平台以及微店等通道转移。通过一个例子就可以说明问题,据媒体报道,“因为售假被淘宝驱逐的商家中,竟有12家转战到了京东上,且出售的商品和被阿里安全处罚的假货商品高度相似”。光一个企业的力量是有限的,假货的数量与社会对于假货的容忍度以及执法机关投入打击制假源头的力量成正比,而不仅仅止于“抽检”。在此,我代表阿里巴巴对于社会当中所有参与打击造假源头的力量点赞!
京东“管理不好C2C,所以关掉拍拍”的言论
问:京东表示管理不好C2C,所以关掉拍拍,你怎么看?
答:这个问题其实是两个问题。从市场的竞争趋势看,拍拍即使不关掉,也会在市场竞争中死掉的。不能因为管理能力的缺乏,移花接木,变成攻击对手的手段。与京东所说的恰恰相反,C2C模式是创业创新的源泉和活力,越来越多的创意,创造,在丰富着业界的形态,推动者消费的发展。
管理能力不足,应该提升管理能力,整治平台的能力不足,淘宝可以分享整治的经验甚至输出人才。我认为这种舆论乍一看是在攻击淘宝,但更深层次是京东这一类不负责任的言论是对数百万辛苦创业的个人市场创业者的污蔑,是对竞争对手的攻击,试图掩盖自己商业上的无能。在我看来,如果一味地掩耳盗铃来回避问题,关掉拍拍应该只是个开始,常年巨额亏损并大量占用供应商资金带来的噩梦还在后面呢!
治理假货难在何处
问:有观点认为阿里巴巴是假货的受益者,你怎么看?
答:恰恰相反,对于阿里巴巴来说,我们同样也是假货的受害者。由于整个社会上假货的存在,我们不仅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还不断探索新技术新手段与假货斗争。而且由于假货损害消费者利益,给我们平台的声誉和用户体验都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例如:不说投入的巨大人力和数据计算占用资源,光用于神秘抽检、为保障消费者体验先行赔偿的费用等直接现金支出一年都是上亿的。
问:治理假货的难点在哪里?
答:什么是假货?在中国工商出版社出版的《假货研究》学术专著当中,将“假货”定义为与“客观事实明显不符”的商品。但如何界定“客观事实”,便成为了一个新问题。
1)有些商品,产品质量本身没有问题但冒用或近似于权利人的商标和设计;
2)有些商品,并不侵权但产品质量低于预期,消费者感知不好;
3)有些商品既侵犯了知识产权,产品质量也达不到相关标准。
作为平台必须面对并且全力以赴解决假货问题,但同时我们的管理对象数量庞大——近千万的商家和超十亿的商品,管理难度是前无古人的。再加上阿里可用的手段非常有限,要真正打击到假货的源头只能依赖和政府部门的合作。
阿里怎么处理假货
问:对于您列举的上述三种情况,阿里巴巴是怎么处理的?
答:在现实生活中,上述第一种情况,需要权利人配合甄别,此类商品的打击力度需要看权利人的配合程度,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大量存在由于权利人出于渠道的管控,并不会积极予以配合,大家熟悉的阿里与某奢侈品集团之争便属于此类。
对于第二种情况,电商直接出手打击也需要很大的勇气。例如,今年阿里通过“神秘抽检”机制,认定“山寨”樱花热水Wonderflower品牌产品不合格率高达76%,但这个品牌生产厂家依然能够提供地方相关部门出具的一整套商标合法证明以及产品的合格证件。最终,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阿里巴巴只能强行发起清退平台上的Wonderflower,并在第一时间将案件线索提交给质监部门。一号店、京东、苏宁易购跟随阿里巴巴均将此款热水器进行了清退。但被清退的企业并不认为自身产品有问题,反而给阿里巴巴发来了律师函件,威胁阿里巴巴将“承担商品下架的法律责任”。
第三种情况,除了需要依靠阿里巴巴对有关执法机关报送材料之外,也有赖于执法机关积极对于造假源头进行定点拔除,而不是止步于“抽检”。到了今天,我们更需要知道问题的源头在哪里,并且怎么把“源头”干掉,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误解,认为阿里巴巴是源头。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没有了阿里巴巴,社会上的假货就会不存在么?
问:阿里巴巴目前与政府执法部门的配合有什么样的机制?
答:阿里巴巴一直以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执法。例如,上述“山寨”樱花热水器案例中,接到阿里巴巴提供的线索后,广东省质检部门马上对生产厂家以及源头进行了清理。以2015年4月开始的浙江省“云剑行动”为例,行动期间,捷报连连。浙江省共立案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169起,捣毁生产窝点46个,捣毁仓储窝点19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0名,消费者网购假货退款率降幅超45%。
阿里大数据在“云剑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浙江省公安厅牵头指导和浙江省工商、质监、食药等多部门的联合协同下,运用阿里巴巴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锁定网络售假线索,开展了“头部人员”打击行动。公安机关立案139起,已经破获案件达134起,捣毁生产窝点29个,捣毁仓储窝点17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7名。
再以近日媒体披露的“临海市水宝宝系列化妆品造假案”为例,该案查办期间,阿里巴巴紧密配合执法机关要求协查卖家信息,涉及的店铺全部被清退。
关于新组建的平台治理部
问:阿里巴巴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最近也刚刚成立了专门的平台治理部门,您能介绍一下有关情况吗?
郑俊芳:要解决假货这一多年未决的社会难题,无论对于政府部门还是我们这样的平台,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今天既然我们选择了“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这条道路,就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目前在阿里巴巴我们有2000多名员工全职负责打假,另有5000名社会志愿者积极参与打假。我们今天拥有的打假手段,利用数据技术的手段,追踪技术的手段,可能是当今世界最强大的。
未来,我们还会不断投入更多的资源,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来进行商业生态的综合治理。今年整个集团0新增员工指标,但是我们依然会拿出额外的200个招聘指标专门招聘配合政府打假的员工。同时,我们也希望携手相关执法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创造解决这一社会难题的更好方法,也坚信随着互联网对中国经济的推动,摘掉“假货”这顶帽子离中国不会太远。
问:阿里巴巴会定期对社会公布平台治理的讯息么?
答:是的,我们打算每个季度对外公布一次。
最后,我还是要强调一下:假货不是线上独有的,更不是阿里平台上才有的,是全社会共同面临的问题,也是任何一家互联网购物平台都无法回避的问题。这个问题确实不容易解决,否则工商、质检等这么多部门这么多年的努力早就把假货打光了。但我们不会回避,也不会放弃,坚定不移地打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