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上的好评和差评,对于淘宝店铺来说影响都非常大,不用多说,大家肯定都非常希望自己的店铺得到好评越多越好,而差评,最好一个都没有。但是殊不知,正是由于卖家担心店铺给买家给差评的这种心理,从而衍生出了“职业修改差评师”。
所谓职业修改差评师,也即是在买家给出“差评”、“中评”后不久,就会有人偷偷登陆买家的淘宝账户,将买家之前给过的评价删除或者改成好评,而这种人就是“职业修改差评师”了。
近日,由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浙江省内首起“职业修改差评师”案件,经法院审理之后,当庭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5年,同案的另外4人也分别获刑。
藏在“差评”下的产业链
李某等5人分散在全国各地,直到在法庭受审的时候,他们大多才第一次在线下见面,在删改“差评”的黑色产业链中,他们的分工各不相同。
案发前,李某在杭州市滨江区一家科技公司上班,5人当中,他主要负责通过QQ在网上联系需要修改“中差评”的淘宝卖家,改一个评价收费260元。
在彼此不碰面的互联网上,删改“差评”的流程将李某和4个同伙连在一起“需要删改“中差评”的卖家会把相关买家的信息发给李某,李某则会将这些信息传给他的下线,也即在广东打工的黄某、王某、黄、王两人再将信息反馈给在江西某市公安系统工作的胡某,由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查明买家的身份证信息,之后将信息以每条15元~25元不等的价格卖给黄、王二人。
收到胡某给的买家身份证信息后,黄、王二人便以每条15元的价格让河北石家庄人董某“PS”出身份证复印件,再把复印件以每件45元的价格转卖给李某,有了买家的身份证复印件之后,李某就利用其技术手段,冒充淘宝买家身份骗取该买家的淘宝账号并重置密码,最后非法登录淘宝评价系统删除或者修改“中差评”。
判决书认定,在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的一年半左右的时间里,李某共修改“中评”“差评”347个,获利9万余元,胡某
共转卖信息900多条,获利1.8万余元。
删改“差评”犯了什么罪?
“职业修改差评师”的存在对淘宝网和淘宝用户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
淘宝网表示,信用评价的数据在该网站搜索、选品系统中起到基础性的作用,删除中、差评数据危害到淘宝的流量分配体系和数据系统,对合法卖家和淘宝网的数据安全造成威胁,同时也对买家的购物体验产生了影响。
这些以删改“差评”为业的人犯了什么罪?办案检察官依次案为例介绍说,“职业修改差评师”李某的行为构成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法院审理之后,也以此罪名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而那位利用职务便利为这个团伙提供买家身份证信息的民警胡榕,犯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至于参与信息买卖的黄某、王某和董某,则犯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相应罚金。
“好评”是不是真的那么重要?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淘宝用户的大量增加,一些寄生于“差评”的食利者便纷纷出现了。
2013年7月3日,全国首例“恶意差评师”案件在杭州宣判,以杨某为首的12名“恶意差评师”在淘宝网上向某个网店卖家恶意下单,而后通过QQ等聊天工具与卖家“谈判”,以发货就给“差评”,不发货就投诉为由,向卖家敲诈钱财,这一团伙通过“恶意差评”谋得非法利益2900余元,主犯杨某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除了杨某之外,吴某、周某、陈某等11名从犯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一年及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除以罚金2000元。
有记者了解到,淘宝上的评价并不能完全代表真实的用户体验,追求“好评”固然是好,但是也不能为了得到好评而干出违法的事,某位资深淘宝用户表示,即便是买家处于个人意愿给出差评,卖家也会要求对方改成好评,或者以返利来诱惑、或者用谩骂、威胁等卑劣的手段来达到目的。
其实说到底,之所以会出现恶意差评师和职业修改差评师这些“职业”,还不就是因为淘宝卖家对于买家的“差评”过于在意而导致。
所以,只要卖家们能够放好心态,从容的面对客户给的评价,只要咱们的产品和服务做到位了,一般客户都会不给差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