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微商们在朋友圈里大肆的发展线下代理,这种商业模式已经有些偏离正常的商业模式,沾染了“传销”的味道。近日,网上曝光了一组微商利用作弊软件制造假生意的截图在朋友圈发布消息的图片,让处于风尖浪口的“微商”(主要指借助微信进行商品售卖的卖家)更是让人们质疑。
根据网络曝光的截图,微商可以利用“微信对话生成器”、“支付宝转账截图生成器”“网银转账截图软件”等系列软件营造微店生意火爆的假象,骗取消费者信任。“很多微商都是演技派,通过晒与顾客的微信对话截图、晒支付宝收款截图,体现自己生意很火爆,实际上都是自导自演、自娱自乐。”爆料的人士这样评价到。
多家软件下载门户确实存在上述作弊软件。由于这些软件的“特殊性”,用户安装前通常需要先退出360、毒霸、瑞星等杀毒软件。安装好“微信对话生成器”之后,用户可以自由设置与“顾客”(包括头像和微信名称)的微信聊天记录,甚至可以设置“顾客”向自己转账的截图,完全可以以假乱真。
而安装“支付宝转账截图生成器”则可以设置对方支付宝头像、对方姓名、付款金额等支付宝转账基本信息,同时还可以设置手机时间、手机电量等。
除此之外,朋友圈盛行的代购群体也遭到质疑。爆料人士称,有微商借助“GPS虚拟定位”软件,可以任意设置一个国外的地点,在朋友圈营造自己在国外的假象,实际上起店铺内的商品并非代购所得。
据了解,上述几个作弊软件的本意实际主要是满足普通微信用户的虚荣心,让其在朋友圈炫耀与名人之间的微信对话,或者支付宝的消费能力(有的因此被命名为“装逼神器”)。意外的是,这一系列的软件,被微商抓住并利用,成为了一个“连环套”。
作弊软件的消息在朋友圈迅速传播开来,引起微商行业甚至电商业的集体关注。有资深电商人士评论称,这一系列截图终于揭开了微商行业“皇帝新衣”的骗局。
有律师称:上述微商利用作弊软件虚假宣传的行为,已经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其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和《广告法》第4条、38条等有关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9条的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消费者还可以要求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惩处。
不过,也有“躺枪”的微商。有卖家表示,目前微商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卖家质量良莠不齐,部分投机人士钻空子欺诈顾客,容易让很多无辜的微商“中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