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商品,经事先告知买家后,可作为例外若卖家售卖的商品属于以下不适用于7天鉴赏期的商品,根据规定,请卖家事先于商品页面(非商店介绍)上注明“此商品属 「例外商品类别*」,不适用7天鉴赏期法规。”,并主动告知买家。请卖家务必注意若事先未说明则无法认定为不适用。
「例外商品类别*」如下,请根据商品实际情况填写::
1. 易于腐败、保存期限较短或即将过期的商品;
2. 依消费者要求所做的定制化商品;
3. 已拆封的个人卫生用品,如内衣、塑身衣、泳装、耳机、袜子、刮胡刀等。
以上仅适用依《通讯交易解除权合理例外情事适用准则》规定不适用消费者保护法7天鉴赏期的商品。不符上述准则规范的商品,假如卖家注明仍无效。